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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偉 我於95年左右得法輪大法,心�堣@直覺得大法好。邪黨迫害大法後,我邪悟了。2000年,我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非法劫持、拘留、抄家、罰款。在派出所和看守所的筆錄簽了字,按了手印。在洗腦班寫了“保證書”。取保候審期間,610辦公室和單位又找過我和家人幾次,在審訊筆錄簽了字,按了手印,寫過“保證書”,說了“不煉功、不去北京、不發傳單”的話,還出賣了一位同修。此後四年中,我做了很多不該做的事。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猛然驚醒。現在嚴正聲明:以前我寫過的“三書”、在公安局、派出所的筆錄等材料上簽過的名字、按的手印、說過的“不煉功、不去北京、不發傳單”,以及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家人所做出的違背大法、不敬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4/1137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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