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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建英 2005年7月31日,我在看守所和鎮政府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當時,我雖然意識到自己沒犯法,但正念不足的認為已經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了,成了“定局”了,就簽了“三書”,回家後認識到自己沒有按真善忍標準做人,沒有嚴肅對待修煉,用了人的狡詐心�媄府V過關,心想僥倖應付迫害。今後我要嚴肅的遵照法輪大法的法理去做,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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