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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洪雲 99年8月的一天上午,我被當地邪惡叫去,交出一本《轉法輪》和《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還有一些散頁的經文,同時寫了及代我丈夫寫了“保證”。 2001年1月14日,邪惡威逼恐嚇我說:“如果你還煉,就得送你勞教,因為你去過北京,並且已經進去好幾次了(指看守所)”。當時我想:真勞教怎麼辦?怕心出來了,所有的人的思想觀念全都上來了。邪惡之徒在紙上寫了一些不符合大法修煉原則的話,我就在上面順從地簽上了我的名字。這樣又被邪惡鑽了空子。可這次我後悔極了!我哭了,真是後悔呀!因為此時我用《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對照自己的行為,真是悔不堪言!這可怎麼辦?師父還能要我嗎?我還配大法弟子這個稱號嗎?我心�堶�求著師父,再給我一次悔過的機會吧!我錯了!錯了!雖然我順從了邪惡,可是過了四天,也就是1月18日,邪惡還是把我送進了看守所,這時我悟到;這是師父給我一次悔過的機會,我要珍惜,把握好!後來在看守所裡邪惡對我幾次威逼恐嚇,我都堅定地說:“我堅修大法心不動,我是修煉的人,我的修煉路是我的師父給我安排的,是我的關,我的難我就去承受償還,勞不勞教你們說了不算,上次配合你們的簽字是錯誤的,我現在聲明作廢!”幾個月後看守所釋放了我,我就又投入到正法的洪流中彌補著我的過失。 再一個要聲明的是在看守所裡配合邪惡的照相和在拘留證上的認可簽字,以及在今年4月5日釋放時,在邪惡所有的票證上的簽字通通一概作廢。師父說:“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甚麼在承受迫害時怕邪惡之徒呢?關鍵是有執著心,否則就不要消極承受,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對照師父的這段話,我認識到以前的“保證”和“簽字”都是屬於配合邪惡的安排。 另外,讓我至今心痛後悔的是我交出的大法書籍,這是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是對大法的侮辱! 還有,我今天為甚麼才寫出這個聲明,發出心底的懺悔?我當初由於法沒學好,對法理解不深,錯誤地認為寫不寫這個聲明無所謂,只要我用實際行動做出了否認和彌補就行了。但是,師父說:“一個大法弟子一旦幹了不應該幹的事之後,如果不能真正認識其嚴重性、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一切與那千萬年的等待都將在史前的誓約中兌現。”(《大法堅不可摧》)我深深地體悟著師父的這段話,我必須清醒嚴肅地對待自己的修煉,去掉這個污點。在修煉這條路上做到正信、正悟、正念,“以法為師”。所以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保證”及代我丈夫所寫的“保證”,以及配合邪惡的所有的簽名、照相等一切不符合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言行通通一概作廢!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粒子!跟師父回家!同時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給我這樣一個聲明悔過的機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5/185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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