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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春香 99年7.20時,邪惡用強制手段迫害我,要我“和法輪功決裂”,當“610”強迫要寫“保證”時,我寫了“不煉功、不學法”的保證。看了《九評》後,心�堨�明白了。現特此聲明:我以前寫的“保證”及我兒子代寫的“保證”一律作廢。同時我要精進學法,好好煉功,做一個合格的真修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21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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