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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龍堂、王莊 2000年1月我去北京證實大法,我被想來綁架到縣公安局監獄,被非法關押了50天。在此期間,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公安局逼迫我愛人王浩明代我寫了“保證”。2001年1月一個晚上,我散發大法的真象資料,我被邪惡非法抓到公安局監獄,被非法關押5個月。但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家�堣H去接我,公安局逼迫家人代我寫了“保證”。2003年我在散發大法真像傳單時,邪惡將我綁架到縣公安局監獄,縣公安局逼迫我家屬代我寫了“保證”。現在我聲明:家人代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6/1118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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