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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申三清

    我於一九九八年三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當地派出所抓去,在鎮政府,派出所的恐嚇和親人的催促下,不得已違心地寫下了保證書,當時心�媟P到失落和委屈後悔……做好人有甚麼錯!他們為甚麼這樣對待修煉“真、善、忍”的人,李老師的法理揭開了我心中的一個個謎團,今後我將繼續學法、煉功,現在我想,哪怕不惜一切代價,仍要修煉大法,同時聲明被迫時寫的保證一律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22/18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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