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巧蘭 我於1995年幸得大法。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兒子單位的邪惡之徒逼迫大兒子代我寫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並將《轉法輪》交了出去,我心�堳雰I痛,我對不起師尊和大法。今天我聲明:兒子代我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洗刷污點。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53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