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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修煉人丁月 我和家人於94年得法,當時上小學三年級。修煉大法前我身體虛弱,離不開吃藥,面黃肌瘦,父母為我操心受累,天南海北看病,錢沒少花,病也沒好,學習成績差,一到三年級考試成績是不佔名額的差生。 得法後,我懂得一個人身體不好是業力所致,生生世世造下的業就得用這種形式償還。父母多次鼓勵我,我也跟著學法,煉功,按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我的病不治而癒,而且更奇的事發生了,到四年級期未考試,每科都及格了,成了中等生,為這事學校大會表揚我,並給我嘉獎,鼓勵我再接再勵。這是得法後修出的正的一面的我,上高中我心中有法,嚴格要求自己,取得了好成績,又得了獎學金。 江澤民邪惡之徒,對法輪功打壓,在全國各地誣蔑法輪功,把罪惡的黑手伸向學校,讓全校師生“揭批”法輪功,由於我悟性差,學法不深,心想我心�埵釭k,寫“材料”是表面的,其實這麼做是縱容邪惡,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我很痛心。我嚴正聲明,我所寫的“揭批材料”是違心的、不是真心的、是錯誤的、不是修煉人所做的,我宣佈作廢。跟慈悲、偉大的師父走,堅定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9/182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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