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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龍福鑫 我在一次貼大法真像材料時被人告密,並被帶到了派出所。警察讓我掏出袋裡的東西,我不知怎麼就順從了,把口袋裡的東西掏給了它們。隨後惡警又問我煉功有多長時間,有沒有磁帶、光盤、書等,又問我和誰在一起,資料是從哪來的。最後讓我在它們寫的筆錄上簽字,並照了相、按了手印,又讓家�堣H拿出5000元錢後,才把我放出來。通過學法和與功友交流,我明白了自己當時的所作所為是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在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寫關於“不煉功”、“不看書”等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自己造成的損失,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全盤否定一切邪惡舊勢力的安排。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7/1099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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