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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來桂芳 我是99年4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但99年7.20以後惡黨不讓修煉,我不理解就去上訪,到了政府門口還沒等走進院內就被門口的惡警盤問,並把我非法關押了一段時間,然後被遣返回當地戒毒所進行洗腦。因我煉功就被警察從二樓拖到一樓狠打了一頓,然後關進了小號。不久轄區派出所和單位把我帶走,他們讓我寫“保證”,我沒寫就把我送到看守所,約一個月他們又來帶我,還是讓我寫“保證”,我不寫又把我送到刑事拘留。由於一再關押我就寫了“保證”,於是被放了出來,我的公司也因此把我開除,於是我又找了一家公司,可不到一個月,當地派出所的惡警又來讓我說“師父不好”,我沒說,於是把我關進當地拘留所,不寫“保證”又送到戒毒所,在那關了一個月,又給我安上一個“擾亂社會秩序”罪被送到教養院。在那�堣悀捖Q洗腦,在環境的壓力下,我被迫接受了洗腦,寫了“保證”、“揭批”等,這些都非我的本意。所以我嚴正聲明:我寫的所有“保證”和“揭批”全部作廢。我要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8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2/1095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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