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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儀 2000年十月一以前,派出所與街道人員去我家,要求我寫“保證”,當時我根據自己的想法寫了一份,他們看後說不行,並拿出一份樣子給我看,讓我照寫。交上後我心�奡N不是滋味,這決不應是我們大法弟子所為的。我鄭重聲明我那次被逼寫的“保證”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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