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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迎春 我叫王迎春,2000年元旦期間進京上訪,回來被非法拘留15天。期滿派出所片警接我回來時,我態度明確,他讓我丈夫寫了幾句看著我的“保證”。我一直以為那是常人寫的,不是我的思想動機,也沒往心�堨h。通過學法我明白了大法弟子的一切都是由師父所安排,不能認同舊勢力如何如何。今嚴正聲明我丈夫寫的“保證”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4/16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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