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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真真 在大法與師父被邪惡勢力瘋狂的造謠、誣蔑攻擊時,為了證實大法與師父的清白,並讓其立即停止對大法及大法學員的迫害,我於19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被府右街派出所帶走後,在面對邪惡時卻主動配合了其非法審問和照相。2001年4月份,在對家人講清真相時,不理智的被人的一面所帶動,在家人寫的關於自焚事件的證明上簽了字。隨後又因常人中的事,在圓滑心理下給家人寫了“保證書”,事後還一直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隨著不斷學法,我才明白這根本不該是大法弟子所為。 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說過、寫過、做過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話、簽字、“保證”和配合邪惡的照相,所有之類言行一律作廢。在師父留給我們的時間�堙A我會做到師父說的:“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地維護法,”(《大法堅不可摧》)加倍彌補過失,履行大法弟子應負的責任,穩健走好正法路上的每一步。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20/167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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