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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紅、李松菊、闞春紅、ほ桂芬、劉延琴、李保柱、於文利、王淑文 在過去修煉中,因對自己沒有嚴格要求,學法不深,在難來時心�堬ㄔ秅F怕的思想。因而給派出所寫了“保證”。這是對法、對自己不負責。給法造成了極大的損害。現在想起來特別悔恨自己。因此我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律宣佈作廢。今後堅定的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來彌補我過去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8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8/167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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