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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管春霞 從98年冬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非淺。99年7月22日,三個惡警半夜闖進我家,要我交出大法資料,由於害怕,就答應讓他們拿。可是在我拿起師父的法像時放倒時,一種從未有過的巨大的心痛一下貫穿我的全身,我立即不想交了,我對他們說考慮考慮第二天再交。他們惡狠狠地說不行,否則就帶我到派出所,我說:“去就去,有甚麼了不起的。”他們一看我這樣,硬是搶走了大法資料。第二天他們強迫我寫“保證書”,要我不煉了。我不想寫,也不能寫,可他們惡狠狠地揚言:“你不寫就拘留你!”,看了看年幼的孩子,我動了人心,違心地干了第一件大錯事。 99年冬,我和另兩位同修進京上訪,回來後派出所要我去一趟交待一下這兩天幹甚麼去了,我當時配合了邪惡,就跟其去了,在那�塈睇﹞F去北京的過程。然後他們要我丈夫拿6000元錢來就放人,我丈夫說沒有,他們說5000也行,我丈夫始終沒交。最後那個派出所所長窮兇極惡地把我送到了市府招待所(當時這裡關押著一大批大法學員),對那�堛漱H說:“這個人態度不好,給她點顏色看看。”(由於從我身上沒弄到錢,他想發洩私憤)。在那�堙A大家都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晚上不讓我們睡覺,由於缺乏對大法的正信與堅定,我又一次幹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幹的大錯事。在此我鄭重聲明以上幾次在威逼下寫的“保證書”一律作廢,我要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希望自己的醒悟還不算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8/167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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