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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冰娟 今年春天我因向世人講清真象,被非法抓進看守所,當時在方方面面的逼迫下,我給單位和公安分局寫了他們要求的“保證書”。那並非我的心�婺隉A現在我嚴正聲明“保證書”作廢,今後加倍彌補。 因為修煉使我從理性與實踐上知道了法輪大法是正道大法,讓我放棄修煉是不可能的。我因被非法判勞教,關進勞教所後幾個月一直與外界隔絕,5、6、7三個月的接見日也被無理取消了,使我一直無法表達我的心聲,遲至今日我的聲明才得以發表。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8/167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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