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宮傳鳳 由於有怕心,我曾先後兩次交出3本大法書。有一次,3∼4個警察來我家抄家又翻走了一本大法書。我心�堹S別難過,我沒有能儘自己的一切能力保護好大法書。99年7.20以後我們去北京上訪,走到半路就被警察非法抓回派出所。審問時因我有怕心而出賣了大法弟子,這是我一生最大的恥辱。我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一定要做好師尊教我們的三件事,修去自己的一切執著,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8/10276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