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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芬 由於我學法不深,怕心太重,在今年七月十八日工廠保衛科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回來後跟同修一講,他們都指出了我的嚴重過失。我心�堳D常悔恨,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有不好的簽字一律作廢,在今年1月份出獄時別人替我在“保證書”上簽字也聲明作廢。在今後講清真相中加倍努力挽回我的過失。緊跟大法的進程,走好這段時間,珍惜這段時間,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15/16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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