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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珍 99年7.20,被惡警和村幹部叫到隊部強迫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我沒配合。後來它們又到家�塈滮j法書、老師講法錄像帶、講法磁帶、老師法像、法輪圖像、法輪章一起非法抄走了,過年過節還到家�婼L問。我現在悟到當時對邪惡的暴行沒明確反對,等於是默認舊勢力的迫害,對大法犯了罪。現在聲明:我以前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聽老師的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6/10263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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