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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肖春華

    我有幸於1998年1月15日開始學煉法輪功。煉功的第四天,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飛。我從心�媟P謝師父!2000年12月21日我去北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抓,23日被非法送到當地拘留所拘留三個月。在零下5攝氏度的嚴寒冬天,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虐待。從拘留所出來回廠後,繼續被強迫洗腦2個多月,扣發工資半年。在廠政治處、派出所的威逼下,我在1999年7.20交出過幾本大法書,寫過“保證”。在被拘留期間,在邪惡的強迫洗腦下,我違心的寫了“三書”。在廠辦的洗腦班強迫威逼下又寫了“三書”。為此,我嚴正聲明:在邪惡的欺騙、強迫洗腦及殘酷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0/102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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