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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翠英、許日英 99年7.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我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鎮派出所,邪惡逼迫我們排著隊踩師父的法像,還逼迫我們寫“悔過書”並簽字。回家後,邪惡經常來騷擾我們,我們起了怕心,把大法的書燒了。當時我們心�堳傶纗L,幾天以後我們又請來《轉法輪》繼續修煉大法。我們現在嚴正聲明:我們以前寫的“悔過書”和所簽的字全部作廢。我們今後一定要認真學法,修好自己,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9/1021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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