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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金祥 我從95年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10月與2000年2月到北京上訪,都被本地公安送回非法關押,時間接近4個月。釋放時罰款2000多元,全家人共罰款6000餘元,給本來不富裕的家庭帶來很大的經濟負擔。回到單位,多次受到610邪惡組織和政府人員的恐嚇、威逼。後因不屈服邪惡而失業。此後,先後三次被綁架至洗腦班,長達月餘。在家�埵h次受到邪惡610與公安和派出所的抄家,盤查和騷擾,這些不法之徒常常半夜而至,行徑惡劣。在看守所和邪惡的洗腦班,由於自己正念不強,還有放不下的人心,給了邪惡可乘之機,違心寫下了“保證書”和填寫了邪惡的問卷。現在,我清醒的認識到大法弟子肩負責任的重大,要真正的面對自己,純淨一思一念,走好以後的路。嚴正聲明,在所受迫害期間所說、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珍惜師父慈悲給予弟子的改過機會,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影響,抓緊救度世人,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5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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