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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蘭平 我96年得的法,修煉法輪大法已經有9年了,得法前,我得了血癌,四年多臥床不起,成天吃藥,各大醫院都看過,各種偏方的藥都吃過,結果都不見效,而且越吃越嚴重,經常上下流血,尿血不止,流得我渾身沒一點勁,後來醫院診斷說:我沒救了,好不了準備後世吧,就在我絕望之時,我得了法,一直到今天沒吃藥,病卻漸漸全好了。通過我自身的病狀變化,我感覺到了大法的神奇,由於自己學法少,不識字,認識淺,對法的理解悟性差,99年證實法到中南海被關進看守所時寫過“保證書”,2000年去天安門打橫幅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它們拉著我的手寫了“悔過書”。2003年又被從家抓走,關進勞教所兩年半,期間按過手印、滾手印、照過相,雖然這些都是在強迫下所為,自己修煉大法的心沒有動搖,但是這些都是有怕心的表現。隨著學法進一步深入,身體越來越好,使我真正認識到了大法的威力,恩師的偉大,心�媮`覺得愧對師父為我承受和救度,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情,順從了邪惡。故特此聲明:以前我所寫過的所有“保證書、悔過書”、按過的手印,照過的相全部作廢。與邪惡的舊勢力徹底決裂,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8/1019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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