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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春艷 我由於學法不深,99年10月至2001年6月在勞教所,以及2002年末在縣看守所被迫害中說了、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如:順從邪惡干警要求按手印、照相等。現鄭重聲明: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在我不知道時,家�媬侐搣峎し礞H為我而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3/1016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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