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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李冬花、汪少洋、譚綠雲、周鳳雲

    2000年7月16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公安局非法關押、扣留。在地方惡警的逼迫下,在錯誤的常人心的驅使下,我糊里糊塗的寫下了“保證書”,回家後,我想,我這不是向邪惡低頭了嗎?這不是給大法帶來污點了嗎?我沒有錯,為甚麼還要寫保證呢?我悔恨交加,無時不處於痛悔和自責之中。我在邪惡面前,寫了“保證”,干了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干,也絕對不能幹的事,這是對大法的侮辱。在懺悔之後,我認真學法,讀經文,發現每個字都往我的心�堨插A字字句句都針對我的心,在正法中我認識到了自己的差距,不斷地重新認識自我,“修得執著無一漏”(《洪吟》),在難中,在邪惡的迫害中堅定正信、正念,走好每一步,圓滿隨師還。現在我嚴正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所寫的違背大法的言論和行動一律作廢。今後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1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7/16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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