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娥 我由於自己的“情”難放,在99年11月從看守所回來時,在家人及單位的壓力下被迫寫了保證(否則有可能被勞教),寫完後雖然身在舒適的家�堙A心如刀絞,也明顯感到功往下掉。回來後給單位寫的一份“思想匯報”中也沒正面證實大法,有對大法不利的話。2001年1月份春節前,所在街道又到單位要保證,單位寫好後讓我簽字,我還是情面難放,又簽了字。一次次明知故犯,一次次深深痛悔。在師尊的宏大慈悲面前,我看到了自己的卑微渺小;在同修氣壯山河的護法精神面前,我感到無地自容。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保證”及不利於大法的言行、文字資料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彌補,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