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明善 我是2001年2月2日在勞教所背離了大法、6月24日被釋放出來的不夠格的法輪功學員。出來後自己在家�堥S放下看書,<<轉法輪>>、新經文等等,在法理上我認識到在勞教所裡(讓別人替我寫“三書”、甚麼“揭批”上簽字……)的一切事都是自己放不下"人的根本的執著",所以在荒唐可笑的謊言中為了執著、為了開脫自己順水推舟似的有意接受邪悟。 現在我認識到在勞教所裡我所做一切事都是邪悟造成的。因自己的錯誤行為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已經造下了破壞法的罪。這是我學法不深和不冷靜、不嚴肅的表現,這是大法弟子絕對不能做的事情!現在我向世人鄭重聲明:我在勞教所所做(讓別人替我寫三書、甚麼揭批、簽字)的一切事,聲明全部作廢!法輪大法是正法!是萬年不遇的正法修煉!我堂堂正正的繼續參加正法修煉!在今後的修煉過程中彌補因為自己的錯誤行為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18/1497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