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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花 我98年10月得法。99年7.20以後,我於2001年11月15日和2002年12月30日被抓了兩次。在被抓期間,它們趁機向我家�堣H要了2000元現金。由於自己學法不深,還有很多常人的執著放不下。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違心的順從了邪惡,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給邪惡寫了“保證”還畫了押。從拘留所出來後,內心真的感覺對不起師父,無顏面對同修,後經過同修的幫助和自己學法,我從新走上了修煉的路,為了不給大法弟子的稱號留下污點,我在此嚴正聲明: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堅決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我以前在迫害期間寫過和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3/994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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