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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晶華 我1997年有幸得法輪大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隨著學法煉功,道德品質昇華,身體由原來小病不斷達到完全健康,精神素質不斷提高。1999年7.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由於自己有怕心,無理智的寫了“不學不煉”的保證書,還燒了大法書籍、師父的法像。在大法蒙難之時,師父遭到不白之冤,自己卻躲了起來,不敢站出來證實大法,整整2年我掉下去了,是偉大的師尊又一次從地獄裡把我撈起來,寫到這裡,我心�堳D常難受,後悔。我對不住師父的慈悲苦度。現在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廢。今後多學法,從新走正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彌補過去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請師尊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3/994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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