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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洪梅 由於自己有放不下的執著,在邪惡高壓下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給法造成了很大損失,現特此鄭重聲明,在石家莊革新街派出所7月6日∼10日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感謝師父的偉大慈悲,看到了我的真心悔過,在7月10日下午給我安排了一個悔過的機會,聯盟路派出所把我“接走”,在那�塈琤罹嶼x法,於7月11日(次日)中午1點靠正念走出魔窟,重新走入正法洪流中來,我以後會更加加倍彌補,跟上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注該弟子現在外流浪、下落不明、又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被江澤民流氓集團拆散了、這是江賊欠下的又一筆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8/5/143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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