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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 李明
1999年10月,由於公開煉功,被派出所非法拘留後,因為學法不深,執著心太重,迫於單位及各方壓力,違心地寫過一些違背大法的保證書。之後,心�堣@直很愧疚。現在此嚴正聲明,當時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及文字材料一律作廢,自己今後無論何時何地決不背叛大法,爭取作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修煉者。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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