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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香 99年7.20後我和丈夫、功友一同講清真象,2000年11月的一天被非法綁架到縣拘留所,在那�堻Q迫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書面材料。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縣拘留所所寫的書面材料和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標準的一切聲明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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