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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駱江琴 99年7月22號,我在煉功點煉功,被派出所的人抓走。由於學法不深,寫了“保證”。隨後由於各種執著心交出了大法書。2001年8月5日被610辦叫到洗腦班,自己雖沒有接受洗腦,為矇混過關,認可了邪惡。現嚴正聲明,在派出所洗腦班所寫、所說以及回到家中,對家�堣H說“不煉了,”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今後要加倍努力學好法,救渡眾生講真象,緊跟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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