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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璐

    1999年7.20以後,片警到我家�塈漰琱V夫帶走。我沒有及時把大法書籍保存好,被警察拿走。當時我說:“這書是我花錢買來的”。現在回想起來,大法的書是神聖的,是寶書,比我的生命還珍貴,無論在甚麼情況下都不能這樣說。此後片警幾次把我找到派出所問話,拿出他們寫的用邪惡的語言誹謗師父的文字叫我簽字,我堅決拒絕簽字。警察問我:“還煉不煉?”由於怕心作怪,我說:“不讓煉就不煉吧”。這是大錯特錯的,是配合了舊勢力的安排,是對師父、對大法的不敬,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現聲明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9/9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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