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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麗娜 在99年7月20日法輪功被非法取締後,我到公園煉功,邪惡把我非法綁架迫害,而且給我的家�堣H施加壓力。那時少學法、有怕心,就簽過“與法輪功決裂”的名。2002年,我再次被非法綁架迫害,又簽了“不公開煉功、不違法、不上訪”的聲明。邪惡又逼我丈夫代寫“三書”和兒子代簽名。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我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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