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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淑芬 我是95年得法的,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在不清醒的狀態下寫了“不修煉大法”的保證,還被邪惡利用錄像上電視,破壞大法的形象,做出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出去之後又遭到了非法關押,違心的寫了破壞大法和對師父不敬的話,在非法判勞教的時間�堙A我真的放棄了對大法的正信,並走到了大法的對立面,做出了一系列讓邪惡者高興,讓師父痛心的糊塗事,並在黨文化“邪靈”的控制下為迫害者“歌功頌德”,對正法和救度眾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也使自己掉到了地獄裡。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堅修大法,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爭取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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