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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蓮霞 我於2000年末被非法拘留半個月,那�堛瑰藿珓D常惡劣,用各種手段迫害我們,到期也得寫“保證書”和拿錢才能回家。我堅決不寫,最後由孩子替我寫的。特此聲明,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做的、所說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徹底剷除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堅決和舊勢力決裂,聽師父的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時時歸正自己,正念正行,緊跟師父正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0/969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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