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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靜 我是97年得法的,因為學法少,對法認識不深,自己要求不嚴,產生了怕心。99年7.20之後,八、九月份街道讓煉法輪功的人,把大法書交出去,有人說:不交就到家�娷翩A我就把大法書交了,並在他們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名,後來街道主任領公安局長到我家讓我寫“保證不煉功了”,我沒寫,公安局長寫了一份,讓我簽名。我現認識到那是舊勢力的安排,我不承認舊勢力安排的一切,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只走師父安排修煉的路。九九年簽的名不是我自願的。我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0/969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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