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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翁萍 我於1996年2月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匪淺。真正認識到生命存在的意義,返本歸真。沒想到1999年7月大法遭到誣陷、誹謗、迫害,我於1999年7月21日去市信訪局反映大法是好的,是修煉真善忍的,希望政府調查(用書面填表形式)。當晚就被警察拉到街道派出所,關了一夜,對我讀甚麼“公安六條”,強制我寫“不煉”的保證和交大法書,在淫威高壓下,我違心的寫了“保證書”,交了一些大法書。事後我心�堣@直很難受。終於2000年下半年,我有機會用書面形式向街道派出所表達了堅定修煉法輪大法的決心,心�堳傴Z快。現在我覺得雖然早已用書面否定了所謂的“保證書”,但總覺得還不夠,所以再一次嚴正聲明:1999年7月21日後寫過的這份“保證書”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0/969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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