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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柳鳳蘭 在1999年7.20後,公安曾兩次到家�媢G著我在它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存在怕心,認為這是在應付它們,我簽也是不自願的,就迎合了它們的要求。現在看來實際上是向舊勢力低頭,因此我鄭重聲明:我所簽過那些東西全部作廢。抓緊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4/927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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