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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金�� 我於98年得大法,2000年6月參加了本地廣場的集體煉功,被惡警非法拘禁二次,由於學法不深,被強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並簽了名。經過努力學法,明確認識到以前這樣做有損大法,是不符合大法的事,並在此嚴正聲明作廢。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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