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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唐志平

    99年7.20以後,街道、派出所幾次來我家,有時很晚,逼迫寫“保證書”,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有怕心,雖然在“保證書”上寫了我學法煉功後的身體受益,因92年工傷造成頸椎3、4、5間盤脫出,身體不能自理,省內幾家大醫院治不了的情況下,在學法煉功後,身體好起來,沒有吃一粒藥的事實,我是大法修煉受益者。大法是教我們修心向善,道德回升的修煉,但同時在“保證書”上按他們的要求籤字“不進京、不會功”,“按手印”,我是違心的簽字,主要還是我沒修去的怕心在起作用,之後多少天心�堳D常痛悔,這都給自己修煉抹上了污點,實際上是配合了邪惡,這等於助紂為虐。我經過長時間的反思,嚴正聲明,我當時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以及“按手印”全部作廢。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7/92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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