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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國清 2003年11月18日,公安到我家來搜查,搜出了大法書、錄音帶、真像資料等,並把我帶走了。由於自己沒有學好法,人心重、執著多,說出了兩位功友,給她們及她們的親友造成麻煩與損失很大,同時給大法帶來了不好的影響。回到單位,要我寫“保證不煉了、與法輪功決裂”,我也寫了。2004年10月14日,派出所街道的人強行把我帶到洗腦班。到洗腦班後,邪惡610人員及幫教每天找我談話,要我每天寫“認識”,按它們的要求寫對大法不好的話;寫對師尊不敬的話,還要我寫以前做了甚麼、認識哪些人。我心�堳傶纗L,在寫的時候,我想到應付過去,就只是寫了去過洗腦班它們知道的幾個人,後我又寫了一位出去了的功友給了我經文,寫後才想到會不會給她增加麻煩。在這裡我聲明,以前做了不該做的、說了不該說的、寫了不該寫的“保證、認識”一切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22/919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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