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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龔坤 我叫龔坤,男,27歲,中科院應用數學研究所應屆博士畢業生(96級碩博連讀)。我自1994年底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心受益,道德昇華。 2001年2月2日南昌地區放了高音喇叭,當地公安部門開始大搜捕。2月9日南昌市東湖公安分局十餘名警察到我家抄家,我要它們出示搜查證時,它們卻說回頭再補。它們把我帶走後在我家抄家,抄走筆記本電腦一部,手機一部,傳呼兩個,大法書籍、磁帶、光盤若干、兩個收放機以及其他物品。(等到放我時只還給我一個傳呼機) 2月3日被拘留,絕食3天後分局提外審,當時公安見到我時很驚訝,說我氣色很好,到分局後見到了我的父母和大叔,他們勸我不要絕食寫保證書出去,被我拒絕。我母親跪在我面前讓我吃東西,我不肯,後來公安因此而攻擊大法,我沒有悟好,開始吃東西;正如師父所說:“為了執著、為了開脫自己,順水推舟似的有意接受邪悟。”後來公安把被抓的站長的審問筆錄給我看,我當時非常吃驚,他全都交待了。在他的筆錄中我是“技術骨幹”。我並沒有怪他,我知道他承受的難太大。但我開始開脫自己,決定寫保證書出去通知其他被出賣還未被抓的學員。 當晚和兩個分局局長談話時我提出我的保證書不能上媒體時,他們說可以考慮,到後來我才明白,當我提出這個要求時,他們根本就不打算放我了。我寫的保證書一直在玩文字遊戲,大隊長看了說不合格,法輪功和X教的文字沒在一起出現過。後來我也知道不能寫了,5天後它們把我送回看守所。 由於自己有意開脫自己,想快點離開看守所,在第二次提外審(當時正在絕食,他們把我送到醫院打完點滴後帶到分局)時被他們謊言所欺騙,把自己上網做資料等事情都交待了,並牽扯了幾名已經被抓的學員。 他們騙我說XXX都交待了XX問題,你還不說?我又一次走向邪悟,把他們想知道的都說了。後來我知道有的事情他們並沒有完全掌握,有的功友承受不住交待了一點,回過頭來公安又來問我,我以為他們都知道,主要是因為為了開脫自己,就把事情都說了,結果他們又回過來問那個功友,最後越問越多…… 最後一次提審時我問公安是否會被逮捕,他們騙我說不會,結果在關押第36天時我被逮捕,我當時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上面寫的罪名是“利用XX妨礙國家法律實施”,按刑法某條該罪名將被判刑3∼7年,逮捕我的兩個公安之一竟是我的在當公安的表哥。我開始後悔自己在公安分局交待的一切,牢裡的犯人對我說:你的罪名是你自己在做筆錄時給你自己定的。我記得有一位功友從看守所出來後談心得體會時對我說:“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 後來我看到我的總結材料上(分局某大隊長)寫著:2000年12月休學後……但是我的筆錄材料上明明寫著2000年6月休學,11月底結束。 後來我單位兩個領導從北京趕到南昌,想把我保出去,要求我寫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認罪認錯書,我又一次走向邪悟,寫了“四書”。 就這樣我被關押54天後被放出來,第二天隨同兩個單位領導和母親回北京。不到一個星期被送往昌平機械局在虎峪的某招待所參加國家工委辦的昌平第四期“法制教育學習班”,在學習班上我內心陷入深深的悔恨之中,正如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只要你提高心性,就能過得去,就怕你自己不想過,想過就能過得去。”我自己已經不想過這個關了,於是“為了執著、為了開脫自己,順水推舟似的有意接受邪悟。”(《建議》) 我當時能分辨出他們騙人的謊言,甚麼“馬三家是女子勞教所,沒有關男犯人”,甚麼“走出去的人太自私,不顧單位他人如何如何”…… 以前我接待過一些外地來京學員,其中有一個瀋陽的男學員就被關在馬三家;修煉的人應該從法上認識法,而不是從人的物質利益角度出發……自焚的真象我在被關押之前就知道…… 但是由於當時自己已經不想過這個關,就繼續走向邪悟,又寫了“四書”,還學練了太極拳,(國家工委辦的學習班的要求),聽當時正在參加“深化班”的一個人說他那次學習班還要求喝酒。 那�堛漱u作人員對生活上非常照顧,對大法卻是極端仇恨。我記得國家工委的XXX曾說過:威逼利誘、強迫人去幹甚麼的都是邪的,那麼參加學習班的人有誰是自願來的,到底誰是邪的呢? 我一直站在人的基點上看問題,覺得單位兩位領導去南昌把我接回北京很不容易,但卻忘記了師父、忘記了大法、忘記了自己億萬年的等待、忘記了自己曾經立下的誓約…… 到最後結帳時我所在單位要出1萬7千多元的費用,(還不包括國家工委要求的每人單位要派司機出車7天的費用)在參加這次學習班的人中算比較少的,在辦學習班前通知費用大約在兩萬左右,以前國家工委在大興縣辦的學習班有些人的費用超過了三萬。後來中科院自己辦的第三期學習班找我去做“幫教”,結束時給了我兩百元錢。 我以上的所作所為對大法在不同地區都造成了惡劣的影響,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也對不起江西地區的功友們。在此我聲明: 1、我在南昌市東湖分局、南昌市第三看守所所說所寫不利於大法、違背大法、破壞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 2、我在昌平第四期學習班所說所寫不利於大法、違背大法、破壞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 3、我在中科院辦的第三期學習班做“幫教”時所說所做的一切作廢; 4、我在2000年6月單位給我的休學“文件”上的簽字作廢; 5、在其它場合不利於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 所謂被轉化的學員,你們走出去證實大法時真的是像邪惡所說的是完全為了自己的圓滿嗎?真的是那麼自私嗎? 請允許我用明慧網上曾刊登過的學員的詩與所謂被轉化的學員共勉: 願為宇宙法 小我化微塵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6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4/118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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