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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王哲華

    我得大法十餘年來,身心受益,家人受益,美好無比。99年7月20日迫害突然降臨。公安部下文:不准串聯,不准集會等,逼迫我簽名。我為過關違心的簽了名。片警登門讓寫“保證”,我又違心的寫了修煉過程,最後表示“決裂”。單位辦洗腦班,又逼迫我寫“保證”,我又按他們的要求寫了。我心�堜�白全是假的,但作為大法弟子,終究是污點。後來在單位和警察面前,我都表示繼續煉。我丈夫膽小怕事,到派出所說:中央不讓煉就別煉!警察又把原話傳給我。我當時沒有明確抵制。這是修煉路上的污點。現在我嚴正聲明,所寫的一切、簽字和所謂的“決裂”全部作廢。真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30/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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