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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郭志華

    我98年得法後,身心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99年在邪惡的迫害下,曾多次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2000年在拘留所,丈夫被非法判勞教,家�堳臚l沒人照管,在邪惡的嚴重迫害下,由於對情的執著和怕心,違心的說“不煉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今後我一定抓緊學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早日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9/87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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