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

    聲明人:方玉蓮

    99年7.20以後,警察帶我去派出所,逼我寫“保證”,我在怕心指使下寫了。接著廠裡組織煉法輪功的人開會,每個人都得表態“不煉了”,並帶我們到橫幅上簽字,我也簽了。我在怕心指使下,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當時心想,反正不是真心的,師父會知道)。幾年想起來,心�奡N不安,又沒有勇氣聲明作廢,感到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今後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該做好的三件事,不辜負師尊對我們的慈悲苦度,以前我不該說的錯話,不該做的錯事,現在此特聲明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