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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慧君 2004年10月5日,我自己是第四次去北京講真像發正念,剛走進天安門就被惡警攔住搜包,我就不讓搜,因為包中有自制的法輪圖形,它們就把我往車裡抬。我就大喊,它們就捂我的嘴。四、五個惡警,抓住我的頭髮就把我抬上車。我就給他們講善惡有報是天理。在公安局他們問我是那�堣H,我就說了一個外省的名字,報了個假名,說我包裡的東西是一個好人給的,讓記住法輪大法好。我一直沒有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我想,師父都不承認他們,我也不能承認。最後讓我簽名,我就簽了假名。後來被外省駐京辦的人把我帶出來了。在這裡我嚴正聲明,不管我在惡警那�婸★L甚麼,做過甚麼,簽過甚麼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標準要求的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8/877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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