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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孟蒼巧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自從得法後,在幾年的修煉當中,我的身心得到了淨化。從沒有吃過一分錢的藥。同時,我們家�堛滷〞p非常好。一家人都和睦相處,鄰居都誇。自從7.20後,江邪惡集團開始迫害。我在10份到北京上訪,被抓回。在本縣被關押20多天後,家人用3000元把我保出來。由於自己學法少,對師父的法學的不深不透。被舊勢力鑽了空子。在被迫的情況下寫了“保證”。回想起來,真是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我嚴正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洗心革面,嚴格要求自己,走好師父安排好的每一步。做一個合格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10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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