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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梁翠蘭

    我1997年得法,全家受益很大,因為自己學法不深,犯下了很多錯誤。從4.25邪惡開始迫害師父與大法,第一次市負責人組織煉功人開會只認為是登記人數,我寫了自己的名字。第二次派出所人到煉功點上登記,我還跟他們說,我師父交我們做好人,沒錯,我就簽了名字。第三次我就犯了特大錯誤,我簽“不去北京”的字。第四次他們又上我家說是印好的“保證書”,當時我堅決不簽,因我們是做好人沒錯,絕對不能簽,後來他們氣沖沖的走了,直到昨天我才知道我女婿代簽了,現我特寫嚴正聲明,我在邪惡那�媄悸漱ㄩ猻O甚麼內容一律作廢。我只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緊隨師。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7/87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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